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2024年春季學期開學后,我區個別中小學部分學生未按時返校上課。為認真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重點未成年人服務管理協作機制(試行)》、《關于鞏固控輟保學成果進一步強化義務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教基函〔2021〕47號)文件精神和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等工作要求,各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返校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
各學校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服務管理,切實增強做好未返校學生勸返工作的責任感,確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落實監管責任。
二、制定工作舉措,確保應返盡返
各學校要認真排查未返校學生詳細情況,精準了解未返校的具體原因和學生的思想意識:具體行蹤,確保底數清、情況明。成立工作組,實行“一人一策”,制定每名未返校學生的勸返措施,工作組可根據具體情況聯系相關部門,如針對學生厭學等其他因思想問題不愿返校的,可增補團委,婦聯干部加入工作,群策群力,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引導工作;如針對學生因家庭困難不愿上學的,可增補民政部門干部加入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如針對學生因病不能返校的,可增補醫療衛生部門業務骨于加入工作,對學生診療進行指導,實時動態評估病情,及時提出能否返校建議。區民政局,區衛健委,團區委,區婦聯等部門會配合學校做好具體工作,必要時會直接參與。
三、建立工作機制,動態跟蹤管理
各學校要統籌推進落實未返校學生勸返工作,建立工作調度和報送機制。對因病未返校的學生要進行每周一調度,對其他未返校學生要進行每天一調度,并從3月8日開始將每天(周)的調度情況報區教育局。同時,要進一步摸清每名學生的具體情況,詳細標明請假原因及現狀(如:***,因厭學于2023年9月份開學時請假未返校,2024年春季開學時仍未返校。經了解,其為離異家庭子女,現由父親撫養。其父反映,未返校期間多次不打招呼外出,家長2次報警找尋。2023年12月2日-2024年1月3日,曾獨自一人到山東省青島市游玩,后由其家長找回,現在家每天外出玩耍,晚上回家睡覺,對上學抱有很大的抵觸情緒),并于3月8日18:00前將《臨河區2024年春季學期未返校學生情況匯總表》報送至區教育局。
四、其他要求
各學校要對該類學生開展長期引導、重點關注、定期會診、跟蹤回訪,持續做好困難幫扶、法律援助、返校復學等工作。
教育局將加強調度督辦,對工作遲緩、推諉扯皮、不擔當不作為的單位或個人,予以通報批評、約談提醒,情節嚴重的嚴肅追責問責。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教育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