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政辦發〔2017〕92號 2017年7月26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農場;區直各有關單位:
現將《臨河區2017年開展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臨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26日
臨河區2017年開展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巴彥淖爾市2017年度低收入農牧戶冬季取暖用煤補貼發放工作方案》(巴政辦發〔2017〕102號)文件精神,為切實保障我區低收入農戶冬季取暖用煤,區政府決定繼續開展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原則
開展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以下簡稱“供煤”工作),既是深入開展“提升行政效能、優化服務環境”活動的重要內容,也是一項重大的惠民工程。該項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緊、任務重,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其重要性、艱巨性和緊迫性,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肮┟骸惫ぷ黜樌行蜷_展。
二、農戶、常住農戶和低收入農戶的界限標準
(一)農戶,是指生活在農村已婚獨立居住、獨立起灶取暖的在籍戶,即使與父母戶籍登記沒有分立的也應分別計戶;子女未婚且不單獨起灶取暖、不單獨居住,即使與父母戶籍分立的,也不應界定為一戶(即不可按分戶計算)。符合條件的新婚、獨立居住、獨立起灶戶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前納入今年補貼范圍。
(二)常住農戶,是指在農村冬季取暖期居住2個月以上的住戶。
(三)低收入農戶,是指人均純收入低于自治區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區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兩倍水平的常住農戶。2016年度全區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為11609元,2016年低收入戶是指人均純收入低于23218元(即11609元×2)的常住農戶;以后年度以此類推。
(四)居住在村但持有城鎮戶口的不在發放范圍。
(五)農墾系統農工同條件享受2017年低收入農戶煤補政策。
三、供煤對象和范圍
臨河區各鄉鎮、農場人均純收入低于自治區公布的2016年度全區農牧民人均純收入11609元的兩倍即23218元的常住在籍農戶,均屬供煤對象。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根據各鄉鎮、農場上報核實數據,確定2017年臨河區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的總戶數為6.56萬戶。
四、供應標準、形式和時間
按照自治區、市政府文件精神,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農戶按每戶600元標準發放貨幣補助,并通過“一卡通”直接打入低收入農戶賬戶,不允許平均分配。
五、補貼資金來源
按照自治區、市政府文件精神的補貼標準,2017年臨河區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共需資金3936萬元,由自治區、市、區三級財政按比例共同承擔。
六、實施辦法
(一)指標分配。按照2016年供煤總戶數占全區農戶總數的平均比例,結合今年各鄉鎮、農場上報農戶總戶數,綜合考慮各鄉鎮的經濟發展水平及貧困人口分布情況,統籌分配供煤農戶指標。所有享受煤炭補助的農戶分別以村(分場)、鄉鎮(農場)逐級調查摸底匯總,通過領導小組審核并經公示后確定,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監督。(具體分配情況另行公布)
(二)時間安排。
1、9月17日之前,各鄉鎮、農場要將確定的享受補貼農戶花名按要求上報“供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9月20日之前,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全部打入農戶“一卡通”賬戶。
(三)資金管理。為確保“供煤”資金的安全運行,“供煤”補助專項資金由區財政局撥付到農戶“一卡通”賬戶。區審計局、監察局對專項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進行全程跟蹤審計和監督。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供煤”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臨河區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組織協調全區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各項工作。
(一)領導小組及成員
組 長:王肇晟 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
副 組 長:格日樂 區政府副區長
王銀保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全 鑫 區委辦副主任、區委區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國慶 區政府辦副主任
田海鷹 區紀檢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張鳳蓮 區民政局局長
徐衛東 區財政局局長
李 鵬 區審計局局長
張 嚴 區統計局局長
楊大千 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局長
李存義 區民政局副局長
姜建軍 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各鄉鎮黨委書記、農場場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和統籌協調。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張鳳蓮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李存義、姜建軍(兼)。煤補小組辦公室聯系人:李存義(聯系電話:8217900 13947809192)、姜建軍(聯系電話:13947816007)、阿托亞(聯系電話:8311533 15848725008郵箱地址:aty8227445@126.com)
(二)職責分工
全區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在區“供煤”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調運作,共同推進。
區民政局負責統籌協調工作。
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配合區民政局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積極做好與市“供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溝通。
區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籌措劃撥落實工作。
區審計局負責補貼資金的跟蹤審計工作。
區統計局、扶貧中心負責指導核實各鄉鎮貧困農戶的數量工作。
區監察局負責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全程監督檢查。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各階段工作的落實通報工作。
各鄉鎮、農場負責低收入農戶的篩選、核定、公示、上報及社會穩定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為低收入農戶供應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重要性,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確保此項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二)各鄉鎮、農場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加強領導,一把手負總責,明確工作任務,落實責任,確保按時完成任務。
(三)各鄉鎮、農場對低收入農戶的確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村務公開制度,做好基礎工作,發現矛盾和問題要及時解決、及時處理,如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引發大的社會矛盾、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四)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在工作期間要定期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及時通報工作進度和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