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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14 09:54  來源:臨河區人民政府   錄入:web  
    
《關于規范城區文明養犬的通告》政策解讀
 

一、政策背景。市民對文明養犬的呼聲越來越高,需要對養犬行為進行有效規范。2023年1月1日《巴彥淖爾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下簡稱《條例》),為確?!稐l例》有效貫徹實施,全力維護城市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規范文明養犬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我區發布的《關于規范城區文明養犬的通告》對適用范圍,犬只免疫、登記、年檢、文明養犬、禁養犬以及違反規定承擔的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明確。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內蒙古自治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巴彥淖爾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巴彥淖爾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臨河區東至朔方路,西至臨策鐵路,南至總干渠,北至繞城線南。

四、如何文明規范養犬。1).飼養犬只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做到依法、文明養犬,犬只飼養人應當對犬只進行免疫、登記、年檢。向社會公布了8處犬證辦證點和14家免疫接種點,方便群眾就近辦理,督促市民依法文明養犬。(2).規范了攜犬出戶時應當遵守義務攜犬外出時,用束犬鏈(繩)牽領(2米內),及時清理犬只排泄物,保持環境清潔衛生。(3).不得攜帶犬只進入公共場所有哪些,公共場所包括: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等辦公場所;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影劇院、商場、超市、賓館、餐館、車站、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兒童福利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場所;旗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的人流量較大的公園、廣場等;公共客運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車、網約車等交通工具,征得司機同意的除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4).養犬人應當遵守哪些規定:不得放任犬吠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犬只恐嚇、傷害他人;不得虐待、遺棄犬只;不得占用樓道等共有區域養犬。(5).哪些犬只禁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經市農牧部門會同公安機關確定47種禁養犬。具體包括:馬士提夫犬、俄羅斯高加索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犬、法國波爾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西班牙加納利犬、日本土佐犬、雪達獵犬、波音達獵犬、尋血獵犬、牛頭梗、大丹犬、蘇俄牧羊犬、拳師犬、大白熊犬、紐芬蘭犬、比特犬、圣伯納犬、靈緹犬、比利時牧羊犬、藏獒犬、 蒙古獒(犬)、威瑪犬、多伯曼犬、阿根廷犬、可蒙犬、法國狼犬、大髯犬、馬雷馬犬、比利獵犬、阿富汗獵犬、愛爾蘭獵狼犬、蘭西爾犬、大藍加斯科涅獵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拿波里獒犬、斗牛獒犬、斯皮諾犬、羅德西亞背脊犬、比利牛斯獒犬、貝林登梗、邊境梗、凱利藍梗、美國斯塔福梗、沙克犬以及上述犬種血統的雜交犬只。

按照《巴彥淖爾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四款旗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確定的人流量較大的公園、廣場等不得攜帶犬進入。經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研究,依法劃定不得攜帶犬只進入的場所共8個,具體為:人民公園、河套公園、花都兒童公園、足球主題公園、競香苑公園、星月廣場、經緯廣場、市政府廣場。

五、監管處置措施。凡違反相關規定的,由公安、農業農村、城管等部門根據各自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同時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違反養犬行為的投訴、舉報,并公布了舉報電話:12345、110。


政策原文:臨河區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城區文明養犬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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